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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持服务至上理念,拓宽延伸服务的渠道,提升服务品位,搭建法律咨询服务平台,为参加继续教育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法律援助,规范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根据公司创建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品牌网站的总体部署,制定本规范。
一、法律咨询服务定义
法律咨询服务定义是指辽宁省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网(简称继续教育网)解答参加继续教育的驾驶员或组织所属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单位提出的有关道路运输、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等相关问题。
二、法律咨询服务对象
法律咨询服务对象是继续教育网的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三、法律咨询服务内容
(一)对道路运输、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的;
(二)对从业资格证、机动车驾驶证使用和管理的业务需要咨询的;
(三)对运营车辆年度审验、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和二级维护需要咨询的;
(四)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需要咨询的;
(五)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交警部门行政处罚不服需要咨询的;
(六)驾驶员维护劳动合法权益时需要咨询的。
事故处理、违法处罚、劳动纠纷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劳动仲裁阶段的不属于本法律咨询服务范围。
四、法律咨询服务方法
(一)即时答复
对常见的、一般性的咨询通过电话或QQ群由客服提供咨询服务,及时解答。
(二)事后回复
对特殊的、较大的咨询由专家组提供书面咨询建议。
由专家组提供咨询服务的按下列程序进行:
1.驾驶员或单位填写《法律咨询服务申请表》;
2.专家对申请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并在三日内做出是否提供咨询服务的意见,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对不同意提供咨询服务的要讲明理由;
3.同意提供咨询服务的问题由专家组组长指定专家提供具体服务;
4.由咨询专家与申请人沟通,收集材料,分析判断,做出咨询书面建议。
5.向驾驶员或单位提出咨询建议。
五 、其它规定
(一)本网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不收取费用,如申请人邀请专家到当地提供咨询服务的由申请人承担咨询专家的交通费和食宿费。
(二)本网站提供的咨询建议仅供驾驶员或单位参考,不作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劳动争议仲裁的依据。
(三)申请人应客观反映情况,提供充分证据,认真填写《法律咨询服务申请表》。
六、本规范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辽宁省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网
二O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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